1月20日,中国细胞生物学学会发布《中国细胞生物学学会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科研诚信管理贯穿于科研项目管理全过程,建立科研失信行为监管档案,对失信者进行惩戒。
《办法》涉及申请学会项目、奖项评选中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研究成果发表、学会推荐和评审活动等的客观公正评议;不得收受被评议人及其利益相关方赠予的礼物或其他馈赠;自觉遵守科研伦理规范等方面的内容。根据《办法》,经过调查证实有科研失信行为的学会会员,将取消会员资格;学会任职人员存在失信行为,经过学会常务理事会议审议,取消任职;获得奖励、荣誉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将取消学会授予荣誉或推荐资格。
中国细胞生物学学会伦理工作委员会设立科研失信行为投诉举报邮箱,受理科研失信行为的投诉举报,进行调查并给出处理建议;委员会负责建立科研失信行为监管档案,将涉及科研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记录在案,并依据失信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关通报,移交或报备相关国家监督管理部门。
中国细胞生物学学会发布《办法》,将更好地监督引导广大细胞科技工作者自觉遵守《科技工作者道德行为自律规范》,营造学会风清气正的创新环境和学术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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