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印发
《关于加强和改进对地方党校(行政学院)业务指导的意见》
近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对地方党校(行政学院)业务指导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就加强和改进对地方党校(行政学院)业务指导提出意见。
《意见》指出,加强和改进对地方党校(行政学院)业务指导,要坚持党校姓党、从严治校、质量立校,充分发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对地方党校(行政学院)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进一步提升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办学质量和整体优势。要坚持重点指导、按需指导、分级指导,加强对地方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工作指导力度,积极回应地方党校(行政学院)需求,不断增强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业务指导工作格局。
《意见》从教学工作、科研和智库建设、人才队伍与师资培训、开放办学、管理服务、综合指导等6个方面,提出加强和改进对地方党校(行政学院)业务指导的具体措施。强调要指导地方党校(行政学院)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主业主课地位,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教学中心内容和首要任务,组织编写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教学大纲;组织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用学术讲政治”样板课教师及优秀中青年教师巡回示范授课;围绕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设立全国地方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调研课题、重点调研委托课题;进一步扩大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师资培训规模;建立和完善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对外开放办学工作交流机制;开展省级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指导省级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开展对下级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等。
《意见》要求,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在校(院)务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开展对地方党校(行政学院)业务指导。各省级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副省级城市党委党校(行政学院)要结合实际,加强和改进对下级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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