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后,张文显教授在接受各种采访时一再回忆起他在农村种地、在工厂做工的往事。1951年出生在河南镇平县农村的张文显,童年和青年的大部分时光都是在牛背上、泥地里、小河边度过的。1970年,刚刚成年的他,在家乡南阳的钢铁厂和石油机械厂开启了他的工人生涯。1977年,他毕业留校从事法学研究工作,1979年,又顺利成为吉林大学首届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从此,这个“农村娃”便从“用脚丈量黑土地”转变为“用笔书写法治国”,与法学结下了一生的缘分。再后来,他做了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吉林大学党委书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无论是站在三尺讲台执掌教鞭,还是坐在审判庭上执掌法槌,抑或在各类学术组织或活动中执掌首席,他都从未忘记法治的初心、从未改变学者的本色。“学术是我一生永恒的追求”,这是张文显半个世纪来常挂在嘴边的话。
在张文显攻读法学理论硕士期间,改革开放的春风已经吹来,但法学的思想解放尚未破冰。在国内法学界占支配地位的还是以“阶级性”为标志的苏联法学,法学又被冠以“阶级斗争之学”“无产阶级专政之学”等称号。而张文显后来所从事的“法理学”,当时叫“国家与法的理论”,在知识体系上还只是一个依附于国家学的非独立学科。当时,张文显连同他的学术挚友们,无比希望法学摆脱苏联模式、告别“幼稚”状态,无比期待法理学有自己的领地、不再做国家学的“附庸”。然而,要让法理学这个学科用自己的语言说话,一个基本的前提就是法理学得有自己说话的“工具”,即要有自己独立的范畴。于是,以张文显为代表的年轻法理学者,便开启了一段以“法学基本范畴研究”为主题的、充满希望而又艰辛坎坷的学术历险之旅。连张文显自己也没有想到,这个旅程刚刚开始,他就漂洋过海、飞到了大洋彼岸。而这段学术生涯早期的一段不寻常的留洋经历,竟带来了中国法学转型的一个契机,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他治学的勤奋与坚持。
因为是工农兵大学生,张文显并未系统学习过英语,其英语全靠自学。在吉林大学读本科期间,吉大文科楼前后的空场就是他每天早晨读英语的地方。1982年9月,张文显在北京大学法学院跟随沈宗灵教授进修西方法哲学,其间,他有机会参与当时赴美留学的选拔,并成功入选。当年有28位考生参加了笔试和面试,最后仅录取了7位。在哥伦比亚大学学习期间,其勤奋刻苦是出了名的。每天,在各院系的教室、图书馆和各种学术会议的现场,均可以见到这个东方学子的身影。所以,美中法学教育交流委员会的工作人员都认为,吉林大学的张文显是来真正搞学问的。在哥大,张文显几乎翻遍了当时西方法理学(法哲学)经典著作,并对法理学的基本范畴进行了深入研究。他回国后在1987年出版了第一本个人专著《当代西方法哲学》。这本书详细讨论了法理学的主要范畴,包括法的概念和作用、法律与道德、权利和义务、守法和违法、责任和惩罚、法律与正义、法律与自由、法律与效益等,为构建中国特色法理学范畴体系奠定了基础。1988年他主持编写东北高校通用教材《法的一般理论》,以及后来主编全国统编教材《法理学》,都是在这本书的基本框架下展开和拓展的。90年代初,张文显出版了《法学基本范畴研究》这一集大成之作,卷起了中国法学研究基本范畴的层层热浪,其学术影响一直绵延至今。
范畴体系研究到最后,必然会提出一个问题:如果说权利义务是法理学的基本范畴,那么在这对范畴中,何者是主要的?对这一困境的探索,催生了一场法理学领域的重要会议。1988年,吉林大学法律系和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联合召开了“全国法学基本范畴研讨会”,与会学者提出了“法应当以权利为本位”的重要命题,并形成了一个重要的权利研究社群。张文显是当时法理学研究新生代的代表人物,是“权利本位论”旗帜性学者之一,也被认为是这个权利研究社群的青年领袖。
权利的呼声从学界传到了社会各领域,“权利”成为法学的核心概念,也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之一。后来,人们回顾那个时代,说那是一个“走向权利的时代”,因为人民的权利意识被唤醒,保障权利成为国家机关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权利的观念从播下种子的那一刻起,就逐渐在中国社会的土壤里扎了根,直至在《民法典》这部以权利为导向的法典中全面绽放。
张文显不仅从事权利的理论研究,还非常关心权利的现实落地。早在2002年,在他的倡导、论证和推动下,《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全国首次规定“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这个规定即使现在来看,也是非常超前的。张文显之所以推动这一立法,并非有对未来人口发展趋势的预测能力,而主要是基于“生育权是基本人权”的权利法理而作出的判断。在担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之后,张文显更广泛、深入地参与到立法论证中,也有了更多权利实践的机会和贡献。
2008年1月13日,在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张文显被选举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这对他来说也是一次重要的人生转折,但这一“转折”是自然的,并不是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因为法学院和法院都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工作场所。他有一个形象的说法,这是“转岗”而不是“转业”。在他看来,法学教授和大法官这两个身份不存在紧张关系,本质都是追求民主、法治、人权、正义。而且,法学研究的经历还能为做好法院工作注入难得的法理思维,“学者型大法官”就这样锻造而成。
作为著名学者、二级大法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他十分注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研究和实践,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提供学理支撑。十年来,他组织理论界和实务界先后完成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现实问题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体系研究》《中国特色法学基本理论问题研究》。目前,正在主持中央马工程(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研究》。
到中国法学会任职之后,张文显的学术精力更集中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上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方面,他不仅是倡导者、引领者,更是力行者、勤耕者。从2015年开始,他就组织团队深入到习近平同志工作过的正定、厦门、宁德、福州、浙江、上海进行调研,对党的十七大以后、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的法治实践开展调研,梳理和阐述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发展的实践逻辑、理论逻辑和历史逻辑,编写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印记》《习近平法治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等三部约300万字的文献资料,发表一系列研究论文和报告。党中央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之后,他在吉林大学成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并发起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高校协同研究机制、担任教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重大专项总召集人,从教材、教学、科研多个维度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工作。他作为首席专家主持编写《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讲义》等教材,并在吉林大学等高校亲自讲授相关课程,努力推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标识性概念和原创性理论为主干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
从19岁离开家乡,张文显的脚步蹚过泥土、走过车间、上过讲台、跨过大洋、到过法庭、行过万里,每一步都坚定不移、满怀希望、昂首向前。
来源:吉林大学投稿
作者:朱振